田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懷海禪師為了有效管理僧團和解決生存問題而立規(guī)制,即《禪門規(guī)式》,原本禪門規(guī)式早已迭失,后經歷代汲收編纂,形成沿襲至今的《百丈清規(guī)》。懷海禪師提出行“普請之法”,使農禪并舉真正得到踐行。
究其社會背景,唐代實行口分田即按人口分配土地的政策,僧尼同樣分得田地。唐京兆釋道宣撰《廣弘明集》記載唐太宗李世民在統(tǒng)一全國以后,對佛教大加扶持,他不惜占地建寺,數度下詔普度僧尼,并優(yōu)禮各僧,頒發(fā)佛典等。武則天在位時,推崇佛教,使寺院經濟得到大發(fā)展。盡管唐武宗會昌五年(845年),出現毀佛事件,但此后的統(tǒng)治者又大力興佛。無論是是朝廷所建佛寺,還是官僚豪富所建蘭若(即私人所立的廟宇),佛寺遍布以及寺廟田產催生了雄厚的寺院經濟,從客觀上為唐代佛教提供了獨立發(fā)展的條件。
懷海所處時代是唐朝由盛至衰的年代,一方面安史之亂使大量北方人口逃往南方,在僧人隊伍中不乏涌進的流民,出家離俗只為衣食。另一方面由于土地不斷的被大地主兼并,很多百姓眾因戰(zhàn)亂逃亡,口分田制基本上就名存實亡了。后來兩稅法取代了口分田制。兩稅法對于寺廟來說有一個不利的因素就是政府不再免除寺廟的賦稅了,寺廟又面臨著大量流民進入的混亂狀態(tài)。因此,僧團自食其力,方可生存;有效管理僧團,方可正精進。
注:本文根據哲學家茶座第十六講講座錄音整理,文章觀點不代表本公眾號立場,敬請讀者諸君自行判斷。